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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
字体:[ ]     发布日期:2023-05-04

4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护航洞头海上花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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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视察洞头时提出“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近20年来,洞头历届党委政府持续推进海上花园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精彩蝶变。今年是“海上花园”建设20周年,制定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决定》“小快灵”“短平快”,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定形式开展的立法活动。《决定》共11条,确立海上花园建设“两优先两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上花园建设的目标任务,规定了总体要求、管理体制、规划引导、海洋海岛海湾保护、产业发展、融合发展、机制保障等七方面内容。

《决定》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后公布施行。

作者:黄淑淑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