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14字号:[ ]

(2023年2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持续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温州样板,锻造新时代温州检察铁军,为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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