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14字号:[ ]

(2023年2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变革型现代化法院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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