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14字号:[ ]

(2023年2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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