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
2023年11月27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提出《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并通过修改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起草。2023年8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后,经充分调研论证,反复研究修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征询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法制委会议审议。修改稿共六章三十三条,紧密衔接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立法已有规定,着力针对温州地方实际和民营企业需求,固化提升近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经验成效,激发激活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内生驱动和主动作为。 会上,法制委委员对草案修改稿的篇章结构、制度布局、文字表述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意见建议,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法制委员会认为,《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是我市以法治化手段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立法项目。草案修改稿经过多次修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切合温州实际,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提请表决,提出法规议案提交2024年的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