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市政设施发展迈上法治快车道
字体:[ ]     发布日期:2022-09-23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市政设施发展迈上法治快车道

9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无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建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金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参加会议。有关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自2015年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颁布的第19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第一部法规。条例针对我市道路、排水、照明三类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系统梳理集成我市工作经验,积极研究破解我市问题困难,依法推动市政设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报《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分别作法规实施表态发言。

葛益平充分肯定《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成效,并指出:《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构建现代化市政设施体系,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助力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强化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齐心协力抓好《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葛益平强调,要以《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再接再厉推动我市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更加科学有序推动立法任务谋划实施,坚持系统观念、急用先行,为落实重大决策、服务重大改革、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要更加精准有效推动法规制度创设,坚持“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理念,加强创制性立法,打造标志性立法成果。要更加扎实有力推动立法资源整合,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使每一部法规的立法过程都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李无文在讲话中表示,《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出台开启了我市市政设施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的新篇章。他指出,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加强专题培训和引导,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推动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依法统筹道路开挖、全力保障“脚底安全”等,提升市政设施服务保障和安全有序运行水平。要切实强化部门合力,制定法规配套制度、推动建管衔接、加强考核督导,共同做好市政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