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期: 2022-06-16 信息来源: 综合处 作者: 缪眎眎、林云仕

5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市人大机关六楼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副主任陈建明、张洪国、黄荣定、王蛟虎、陈永光、冯金考,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胜杰,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及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等报告。

据悉,《条例》自2019年元旦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有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市民法治意识、群众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全国首张“低头族”罚单、全国首个地方立法治理“僵尸车”、全国首次重罚小广告、全国率先试行“首违免罚”等创新举措,打造了具有温州鲜明特色的“德法双治”路径。

葛益平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指出,要坚持德法兼治,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强化协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葛益平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要提高站位、把握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准确处理债务管理中发展与举债、生财与化债、监督与推动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提高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整体水平。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6月15日-16日召开,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推动山区县加快发展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瓯海区瞿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议案;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八、《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一审;

九、审议表决《关于修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表决《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

十一、审议表决《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十二、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编入代表联络站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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