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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
字体:[ ]     发布日期:2022-04-28

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物业行业管理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条例与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精神衔接一致,同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等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2年开展条例修改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等单位围绕条例修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陈建明指出,《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开门立法、创制立法、法规实施的成功实践。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推进基层治理,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启动条例修改工作正当其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开门立法,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坚持效果导向、务实管用,以实际实效为原则,立足新发展新需求,提出解难破难的路径方法;要凝聚立法工作合力,通过组建专班、全程协同,推动修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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