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2-04-14字号:[ ]

(2022年4月  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围绕奋力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全面推进都市振兴、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变革型现代化法院建设,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202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