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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期: 2022-12-01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戴园园

11月24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机关五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表决稿)》《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并通过相关说明或者报告。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历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二次审议,在深入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上,草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多次、反复修改,对重大制度设计充分会商、深入讨论,现已形成草案建议表决稿。针对二审中提出来的换届小组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能重叠、有关会议列席人员不够统一等问题,建议表决稿进行了重点修改。委员们对修改一致赞同并继续提出了一些优化意见,建议根据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即将于12月下旬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

《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草案)》经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聚焦破除制约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聚力提升我市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的成效经验,对草案作了多次研究修改。特别针对审议和调研中各方关注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保障、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等问题,对草案制度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委员们针对全民健身设施管理责任、全民健身特色项目等开展了热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同意原则通过草案修改稿,并建议根据法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即将于12月下旬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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