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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莅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
字体:[ ]     发布日期:2021-11-10

11月2日至5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尹林一行莅温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我省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省打造“重要窗口”和“生态文明 建设要先行示范”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在水、气、声、固废、海洋、辐射等业务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单项法规。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综合性法规的有效统领,制定《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尤为迫切。

省人大调研组一行先后在市人大、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永嘉县人大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实地走访调研开发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和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尹林指出,在现行单行环境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法规,需要处理好本条例与单行法的关系,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需要处理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等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需要处理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关系,更好地探索创新,做好深化、细化文章,推动两山理论、碳排放等中央重大部署在我省予以转化落地。

尹林对温州有关方面对立法的积极参与表示肯定。她表示,本次调研对立法发挥问题导向、坚持浙江特色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在下步修改过程中,要结合本次调研反馈的意见建议,增强体制机制保障,固化改革经验成效,推动前瞻探索设计,使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立法具有鲜明的“后发优势”。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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