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乡人大

洞头区人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期: 2020-07-02 信息来源: 洞头区人大 作者: 陈礼鹏 林星港

6月29日至7月1日,洞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就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区人民医院,区行政服务中心,北岙、灵昆街道办事处,大门镇人民政府等地,深入农贸市场、超市、车站、卡点、景区等,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区《传染病防治法》普法宣传教育、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防治能力及防治保障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传染病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和需要安排的一项重大监督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切、跟进人大履职监督的需要。执法检查组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开展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推进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区更好地贯彻实施,为健康洞头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组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监督作用,要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律贯彻实施,用法治规范和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传染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健全体系、提高能力、完善机制。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病意识,提高群众防护能力,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1

电话:+86-577-8896977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