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议

发布时期: 2020-06-30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0年4月17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人民凝心聚力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特作出如下决议:

2019年12月25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审议通过了《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决定》)。这既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全面开启市域治理现代化新征程的实际行动,又是推进以高效能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决定》上来,深刻认识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坚定制度自信,增强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探索温州特色市域治理新路子,共同开创市域治理现代化新局面。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牢牢把握市委《决定》确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树立“共同体”治理理念,提升“大治理”治理方式,构建“全市域”治理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全面促进市域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市域治理方式更加科学、市域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市域统筹能力明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形成示范、市域民生事业持续进步,使我市成为我国新时代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成为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示范城市。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委《决定》确定的六方面主要任务,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温州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新路子。要围绕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强化市域治理的领导保证。要围绕深化法治温州建设,全面加强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市域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围绕推进“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振兴实体经济体制、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不断健全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提升市域治理的发展效能。要围绕推进温州都市区建设,全面对接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都市区统筹发展、市区一体化发展、城市管理、美丽大花园建设等机制,构建市域治理的协同格局。要围绕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预防控制、网络综合治理等机制,夯实市域治理的基层基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和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长效机制,加强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增强市域治理的群众获得感。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需要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分工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保障市委《决定》的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谋划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考评,切实抓好执行落实。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依法履行监察和审判、检察职能,落实相关制度和治理规定,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必须汇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全市人民要牢固树立“共同体”治理理念,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激发参与市域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共同推动形成同频共振、协调一致的生动局面。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治理共识,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良好氛围。

市域治理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为把温州建设成为我国新时代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而努力奋斗!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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