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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贯彻实施媒体见面会

发布时期: 2020-06-29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戴园园

自2015年7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已先后制定10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分别于今年3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温州市楠溪江保护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情况,永嘉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作法规实施表态发言。

葛益平充分肯定两部法规的立法工作成效。他指出《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是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两部法规实施的重要意义,按照“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的机制,全力营造宣传氛围,大力落实法规规定,聚力指导监督落实,推动两部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提升群众的立法获得感。

葛益平强调,要认真总结立法经验,坚持“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理念,突出地方特色,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立法的实践,拓宽县级层面参与地方立法的路径,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任务,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无文表示,两部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时代要求,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群策群力的结果,是通过法治手段破解难题的实践。要坚持齐抓共管,顶层设计和基层实施相结合,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全力推进两部法规贯彻实施。要坚持共建共管共享,突出宣传发动,突出示范带动,突出部门联动,努力发挥人民群众根本力量作用,紧盯目标,久久为功,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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