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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工作

发布时期: 2020-06-28 信息来源: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作者: 高振班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高度重视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聚焦重点、突破难点、直面焦点,持续五年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15年至2019年,分别对32名法官、13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覆盖30%的入额法官、检察官。一、聚焦监督重点,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指示精神,在“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中始终聚焦依法履行职责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旁听庭审、查阅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深入了解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否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与法定时限办案,是否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承担相应司法责任,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破解评议难点,积极拓宽履职评议工作“新路子”。“两官”履职评议“怎么评”、“由谁来评”一直是工作实践中的困惑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在五年时间里先后采用了常委会评议和主任会议评议两种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评议机制,丰富了评议工作方式方法。2019年,在深入总结2015年至2017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基础上,调整思路、优化方案、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取得了较好成效。常委会成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监察司法工委具体负责履职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抽调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开展案件评查、旁听庭审、组织谈话等工作。由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被评议法官述职、提出评议初评建议,再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履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并审定评议档次,评议情况报送常委会备案。新的评议模式既坚持人大在履职评议中的主导作用,又能促使‘两院’落实司法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主体作用。三、直面监督焦点,促使“两官”坐正“官位子”。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把握履职评议的正确政治方向,明确强调开展履职评议,目的不是“挑刺”,也不是“找茬”,而是通过履职评议这种监督形式,支持和监督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促进司法队伍建设。为此,市人大在评议过程中始终注重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关系、人大监督与司法权独立行使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无论是常委会评议还是主任会议评议,履职评议工作小组都分别深入开展组织谈话、审阅卷宗档案、旁听庭审和现场监督等工作,并在分析办案数据、年度考核情况、法官与律互评意见、了解核查信访情况等基础上,对每一名被评议对象都写出考评意见。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表示,“两官”履职评议,让他们深刻感受到头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自己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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