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等8个街道2020年的预算草案进行了审议。这是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审议街道预算草案。
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要将街道预算纳入县级人民政府预算,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范围。次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条例》及省人大会议精神,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展开周密部署。今年1月上旬,市人大正式启动首次街道预算草案审查工作。本次审查时间紧、任务重,财政局和各街道加班加点,及时上报预算草案;预算工委积极部署,组织专家对8个街道预算草案进行审查;财经委严格把关,召开市十六届人大财经委第十二次会议审议8个街道预算草案,并将审查意见函告财政局和8个街道;财政局和各街道认真研究,根据函告意见多次调整修编预算草案文本。
本次审查对8个街道的78个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涉及资金共11669.14万元,其中调增54项,调增金额9938.06万元;调减20项,调减金额1529.60万元;调整4项,调整金额201.48万元。这8个街道的预算草案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将提交人代会审议。
下一步,乐清人大将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深化细化街道预算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