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4-26字号:[ ]

(2020年4月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地见效,按照市委全会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活动,扎实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力争温州检察工作走在前列,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2019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