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4-26字号:[ ]

(2020年4月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突出“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贡献更大力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2019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