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摘报(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0-04-24字号:[ ]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议案摘报



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编印                 2020年4月23日  



王茂法等12位代表(第001号议案)提出,随着二孩家庭的增多和人口老龄化,家政服务已成为刚需。因此,制订《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很有必要。一是温州家政服务行业快速成长。目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家庭服务机构近277家,全市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约29万人,紧密型家庭服务人员需求约6.8万人。二是制定家政服务管理条例,温州具备基础条件和优势:温州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家政行业深受重视,家政工作已被列入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温州在家政服务工作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三是制定家政服务管理条例给温州带来益处,比如促进劳务供需双方实现共赢;破解家政服务行业瓶颈和促进提质扩容;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等。

童洪锡等13位代表(第002号议案)提出,“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要求。温州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十分必要。因此建议通过养老服务立法:一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构建有力高效的协调机制。二是以需求为导向,完善分类定级管理,搭建智慧养老平台,推进医养结合支撑居家养老。三是建立全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明确界定养老服务领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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