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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打好规备工作“四张牌”
字体:[ ]     发布日期:2020-03-11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增强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审查机制,打好“四张牌”扎实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

一、依托监督计划,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站位。在每年年初制定监督计划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同步谋划,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站位。比如,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五年来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报告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监督议题,通过前期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就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审查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一是积极拓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渠道。截止去年底,共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90余件,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拓宽备案审查范围。三是创新改进审查形式。探索开展多方会审,邀请人大代表、地方立法研究院专家、律师等,重点对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同进行审查。

三、强化督改纠错,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法工委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要求就合法性适当性问题作出说明,由政府及其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暂缓执行、修改废止条文、清理文件等方式予以纠正。完善审查建议研究反馈机制,去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5件,逐一组织审查研究,对属于市政府审查范围的,及时转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的,及时向建议审查人进行答复说明。

四、深化经验总结,提高备案审查理论水平。一是及时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经验,梳理近年来的工作成果,将相关工作案例收编列入《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案例选编》。二是加强备案审查调研工作,撰写完成《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二元性分析及优化思考》等理论调研文章。三是积极参加浙江立法研究院“之江立法论坛”、省人大法工委“全省规备个案研讨会”,组织参加温州市“罗山立法论坛”,通过多平台多层次的交流和探讨,进一步增强审查能力和水平。

作者:叶英波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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