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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周年成绩斐然

发布时期: 2020-01-16 信息来源: 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 戴园园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至今已逾周年。一年来,以条例实施为抓手,以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我市德法双治的良好文明生态不断优化,法规“立一件、行一件、成一件”的良好制定实施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营造了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各地全年共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达3千多次,通过采取动漫视频、公益广告、漫画、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条例鼓励什么、否定什么,走入寻常百姓家,让文明行为成为社会共同的价值坚守,使每个市民共同呵护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

二是增进了尊法守法的社会立法认同。2019年1月3日我市诞生了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全国首张罚单,该新闻点击量达3亿,深获网民“点赞”。依据条例公安交管部门还查处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不按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车等违法行为,其彰显的让出行更文明安全、让交通更通畅有序的立法理念获得广泛认同。

三是破解了职责不明的社会管理难题。僵尸车在城市道路和小区角落长期停放,占用宝贵公共停车资源。条例在立法层面明确了僵尸车的认定和处置权限,为破解这一社会管理症结提供了路径。2019年共排查僵尸车3260辆,通知车主自行清理947辆,拖移2169辆,让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是塑造了德法兼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持续完善“奖惩并举”机制,倡导文明新风,抓紧出台礼遇好人、志愿服务、慈善诚信等文明行为的配套政策和反哺机制,倡树“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让法规约束与道德约束并行构建公民的精神自律,筑牢社会文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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