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9-09-0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9年9月6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去年以来,我市积极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狠抓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基础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还存在乡村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改善、低收入农户增收难度大、乡村振兴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筹规划,高标准开展“两带”建设。坚持规划引领,以县域经济、交通、人口规划为基础,制订凸显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系统规划,特别是要做好“两带”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衔接,引领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加快产业平台建设力度,以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为契机,聚焦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等农业平台建设重点,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注重产业融合发展,用“农业+”的思维发展农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走融合发展之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二、激发活力,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真正让农村闲置资源变成资产、成为财富。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以瑞安、泰顺两地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为契机,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优化一站式市场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努力打造“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升级版。深化农村要素配置改革,全面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有序开展股权流转、股权质押和继承权改革试点,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打通农业农村要素资源流动通道,提升配置效率,激活发展动能。

三、完善政策,加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构建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支农保障体系,充分调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加强土地资源保障,统筹推进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范后大棚房时代休闲农业的功能定位、用地标准,加强审批、备案工作。健全防台救灾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组织人才保障,注重对乡土人才的培养,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深入实施“两进两回”,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鼓励,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乡村回流,全面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四、创新方式,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计划,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保障性扶贫与开发性扶贫并进,突出抓好易地搬迁深化工程、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工程、保障性扶贫兜底工程,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全面推进撤村建居和村规模优化调整“后半篇”文章,完善村级自治机制,引导村民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村民自治。大力开展农村道德宣讲活动,传承、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最美乡贤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乡贤在矛盾调解、民情联络、敦风化俗中的作用。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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