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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期: 2019-08-21 信息来源: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作者: 詹应区

    8月20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五楼1号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有关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主任葛益平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6-7月份,执法检查组分赴平阳、瑞安、乐清、永嘉、龙湾等县(市、区),实地查看部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并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深入了解学前教育条例落实情况。同时,委托瓯海、洞头等6个县(市、区)开展自查。

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两年来,市政府认真履行职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原则,把学前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有效推动了全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幼儿园1415所,在园幼儿29.68万人,3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为98.8%,基本满足群众幼有所育的需求。

会议指出,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基础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整体水平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群众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其中突出的有公办幼儿园占比严重偏低,与全省的平均水平仍有很大距离;优质资源供给总量不足,优质资源多数为公办园而且过度集中在中心城区,农村地区数量偏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执行不到位,配套建设幼儿园应当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规定普遍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公共财政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

委员会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全面对照条例以及有关实施细则,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住宅区配套园建设“四同步”、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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