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与各综合监督单位面对面开展研判、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监督月报制度,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做到思想同步。加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在建立常态化监督月报制方面达成共识。通过党组会、分析研判会部署及当面沟通等形式,做到各单位“一把手”及党组成员都熟悉常态化监督内容及重点,做到监督常在常态。
突出监督重点。梳理省、市纪委监委监督重点和工作任务,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评估、“三重一大”备案等列为每月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计划,建立监督任务清单,明确重点监督内容11项。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开展“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备案99件,廉政谈话52人次,新建廉政档案186份,构建全覆盖日常监督网。
完善协同机制。通过月报制度,建立一支高效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加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信息交流与对接,基本做到监督信息在第一时间得到传达。规范纪检监察联络员例会制度,通过任务交办、协作联动以及专题监督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力量的充分整合。
落实整改反馈。通过月报及例会制度,全面掌握各综合单位日常情况及重点监督任务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和发现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反馈,落实整改,让派驻监督更加深入、精准、有效。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开展排查廉政风险233个,开展专题监督12次,发现问题4个,提出整改措施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