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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期: 2019-06-21 信息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林丽珠


6月20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造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建民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要求相关委室整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局长卢斌关于《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书面印发市人大农资委关于《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副局长林江帆所作的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葛益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葛益平在会议结束后的讲话中指出,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葛益平强调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相关委室要认真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要继续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狠抓办案质量、探索长效机制,以扫黑除恶工作的突出成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葛益平要求 


  要高质量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市人大有关专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立法进度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吸收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请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二审。同时,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推进荣誉市民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要围绕市委提出的“两区”建设、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实事项目等,全力做好下半年各项监督工作,推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市财政局副局长林江帆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报告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造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建民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局长卢斌作关于《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政府副市长李无文提请人事议案


▲市中院院长徐亚农提请人事议案


▲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提请人事议案


▲王人杰委员作联组发言


▲王爱光委员作联组发言


▲沈岩明委员作联组发言


▲狄鸿鹄作任前表态发言


▲陈宏鸣作任前表态发言


▲曾恩伟作任前表态发言


▲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王祖焕、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无文,市中院院长徐亚农,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市监委有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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