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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人大:三同理念激发议政会成员履职活力

发布时期: 2019-12-04 信息来源: 龙湾区人大 作者: 吴玉宇

作为街道议政会主体,议政会成员的履职关系到议政会作用的发挥,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议政会成员与人大代表“同管理、同参与、同办理”的理念,激发成员履职活力。

一是履职同步管理。参照代表小组做法,根据成员专业特长或生活区域,结合议政会年度监督议题,合理设置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建议办理、环境保护、预算执行等若干个议政小组,确保全员参与。各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负责整个监督工作,并主持开展日常活动。将议政会成员的学习培训纳入街道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政策、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建议意见撰写等专题培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探索实行成员持证视察、联系群众等机制,强化成员履职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激发成员履职热情。 

二是活动同步开展。各议政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合理安排活动内容,采取实地视察、专题调研、日常走访、结对联系等方式,对议政会年度议题开展监督,并在年中会议上汇报监督情况、提出督查意见,确保活动有开展、有反馈。让议政会成员共同参与代表小组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联络站,使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及时向议政会成员通报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了解掌握街道各项工作,保障成员知情权。邀请议政会成员列席街道重大会议,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等,强化成员作用发挥。

三是建议同步办理。议政会成员在会议上提出的书面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同等重视、同位办理。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议政会成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建议内容的引导和把关,确保提交议政会建议的质量。所有成员建议由街道人大工委梳理汇总后,交街道科室站所办理,办事处分管领导牵头抓好落实,并要求在三个月内书面答复议政会成员,全部办理结果在下次议政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实行成员建议重点督办机制,同时每位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一个街道,领衔督办一件重点督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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