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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期: 2019-11-2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下旬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9122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半。

二、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

(七)审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八)审议表决《关于制定<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九)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部分市人大代表(另行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落实本地与会人员1

四、其他事项   

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以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报告,请及时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后,印制50份,于1213日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205室;同时通过温州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将电子文本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林云仕,联系电话:88969728,手机:18857836415,传真:88969788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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