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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问题

发布时期: 2019-10-28 信息来源: 清廉温州网站 作者: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阳县腾蛟镇联合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法涨弄虚作假骗取下山搬迁补助款问题。

2012年至2016年间,陈法涨在协助腾蛟镇政府审核下山搬迁农户补助款申报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伪造10户农户下山搬迁补助申报材料,骗取省财政下山搬迁补助款共计28万元,并将其中的23.32万元占为己有。2019年8月,陈法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乐清市原铁办、清江镇政府监管不力导致坟墓迁移补偿款被骗取问题。

2017年4月至10月,受委托负责坟墓勘测和调查的乐清市原铁办工作人员潘某某,与协助清江镇政府负责某村无主坟迁移安置工作的陈某某等人,合谋制作虚假的191穴无主坟调查表等资料,骗取坟墓迁移补偿款共计95.5万元。乐清市原铁办、清江镇政府作为政策处理单位,存在调查核实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2019年9月,因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乐清市原铁办党组书记、主任徐耀野、副主任谢圣仁,清江镇乐清湾铁路支线清江段征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仕标等3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苍南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金余成在城乡低保工作考核中作风不实问题。

  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为完成考核任务,金余成在明知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各乡镇在审核低保申请时不通过“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比对,造成20户5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被列为低保对象,违规发放低保金共计28.68万元。2019年8月,金余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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