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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人大:坚持“四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期: 2018-06-19 信息来源: 瓯海区人大 作者: 朱伶俐

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抓责任落实、抓学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作风改进入手,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及党组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贯彻传达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各党组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落实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坚持抓学习教育。大力推行书记上党课、党组(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等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全体人大干部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举办人大代表论坛暨宪法专题学习会,邀请法律专家教授为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作宪法专题辅导,引导广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带头模范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坚持抓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建立健全谈心提醒教育机制,组织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委办负责人开展各层级的谈心交心活动,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全面从严管理干部。

    四是坚持抓作风改进。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基层蹲点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贴近实际、反映实情的调研成果,展现了人大常委会党组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人代会会议成本、简化会场布置、压减工作人员、严肃会风会纪;常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会期原则上控制在一天之内,并实行电子表决系统,切实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大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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