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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来温开展执法检查和人大工作调研

发布时期: 2018-06-11 信息来源: 综合处 作者: 周扬帆


6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来我市开展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对人大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市委书记陈伟俊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在座谈会上作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

梁黎明一行先后赴洞头区、龙湾区、平阳县开展执法检查和人大工作调研。在洞头区察看了东屏街道寮顶村垃圾分类情况、北岙街道海霞村垃圾终端设施运行情况以及花园厕所改革情况;在龙湾区察看了垃圾分类智能小区建设情况和永兴街道议政会开展情况;在平阳县察看了万洋工业小微园、宪法广场、代表中心联络站、“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以及平阳绿色动力公司生活垃圾无害处置情况。


梁黎明一行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市政府、相关县(市、区)关于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梁黎明一行还专题召开人大工作汇报会,听取温州市人大工作情况汇报。

梁黎明充分肯定温州市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并指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浙江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全面推进源头减量,学习其他地方的好典型、好经验,完善固废工作从收集到处理的各个环节,协同推进垃圾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四是坚持以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并妥善解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邻避效应”;五是坚持以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探索构建联动机制,加快固废的信息化管理工程,全面构建固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体系。

梁黎明充分肯定了温州市人大近年来特别是去年换届以来的人大工作,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全方位把握和贯彻中央、省委的关于做好人大工作新要求,更好地扛起新时代的使命和责任。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三要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精准选题,注重质量,务求实效,改革创新,深入调研,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四要关注基层,强化基础。持续巩固和扩大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果,特别针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探索实践,同时要着重加强代表工作,抓好代表联络站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五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加强理论研究和宪法法律学习,加快“智慧人大”建设,深化上下人大的交流和联动,增强人大工作的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王祖焕、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分别参加执法检查和汇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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