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温州市人大“三个三”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字体:[ ]     发布日期:2018-04-16

日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发布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立了“两部审议项目、一部预备项目、四部调研项目”的新一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在编制立法计划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做到:

一是完成三次审议强化领导力。计划草案形成后,先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对项目取舍与安排做好汇报阐释,坚定不移强化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和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

二是开展三次论证强化科学性。聚焦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围绕立法的时机性、成熟度,分别由项目申报单位开展申报论证、对口专委开展初步论证、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复审论证,提出论证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组织三次调研强化层次性。法工委结合征集、论证情况,先后就计划申报的总体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做好统筹;就相对成熟的文明行为促进和楠溪江保护条例准备情况开展重点调研、把握进度;就家庭服务业等新增项目开展前瞻调研,做好指导,促进了立法计划整体安排重点突出、协调有序。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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