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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益平主任对节前廉政提醒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期: 2018-02-13 信息来源: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一)不能参加8种饭局
1
2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7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二)需警惕12种饭局
1
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4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5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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