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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9-18信息来源:温州人大浏览次数:字号:[ ]

201791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重视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畅通复议申请渠道,规范复议工作管理,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不高,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强,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需要引起重视。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法律宣传,积极营造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实施条例的学习教育,深化对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面向社会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与信任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健全和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依法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要求,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为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提供便利。

二、提高办案质量,切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社会公平正义。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不护短、不偏袒,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地调查勘察、组织听证、协调和解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等阳光复议举措,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政治敏感性高、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集体讨论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执法问题,及时提出执法建议,实现“纠正一错、规范一片”的效果。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履行工作指导和监督职责,深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发布指导性意见、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复议质量。

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县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乡镇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牢固树立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就是重视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识,切实解决对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关注不够、编制不到位、人员配置不强等问题。加大行政复议工作人、财、物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注重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接待、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为复议工作提供必要的办案经费和设施设备。要加强全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出台相关制度,明确任职条件,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四、抓好工作衔接,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做精做细做实改革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按期挂牌成立行政复议局。要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有效整合复议工作资源,加强机构力量和能力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改革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保证专业力量明显增强、专业结构显著优化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局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办案协商机制,科学设计并及时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引导、转送以及集中承办等工作机制,在行政复议法的框架内做好向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转送程序和规范管理工作,保障行政复议渠道的畅通。在行政复议职责集中、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做到无缝衔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18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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