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期: 2017-05-05 信息来源: 作者:

201742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尽责,着力助推“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着力助推“三大转型”和“三个城市”建设,着力推进“法治温州”建设,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定有为、坚毅前行,为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奋力谱写浙江新方位下温州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上述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法治引领,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精心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贯彻落实“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城市管理迫切需要,研究制定《温州市绿化条例》和《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加快制定《温州市D级危险房屋处置规定》,为“大拆大整”向纵深推进提供法制保障。加强《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等立法预备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先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突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把握好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和表决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积极调动市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立法能动性。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发挥立法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指导推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落实。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决议落实。探索建立“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的立法后落实机制,深入推进已出台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意见要求和全省人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交流会精神,认真总结我市鹿城、瑞安、苍南等地“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经验,及时研究制定在全市推开的实施方案,指导和推动此项工作在我市市县乡全面开展。同时围绕我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监督落实。

(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确保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六)支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平稳有序。

二、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监督工作再取新实效

(七)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围绕市委“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决策部署,着力开展工作监督,以持续推进“大拆”和安置房建设为重点,推动城市加快转型发展。根据省市委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的部署要求,发动全市各级人大和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对剿灭劣Ⅴ类水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分层负责,分级监督。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进一步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落到实处。继续跟踪监督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并扩大监督成效。

(八)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结合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抓好政府投资计划审查,加强省市重点工程、续建和配套项目、民生和环境改善等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地方资本市场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温商回归”、民宿经济发展等工作报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九)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同级审计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继续巩固并扩大预算审查监督走在全省前列的成果,全面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审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完善在线监督系统,切实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职能作用。

(十)加强民生工作监督。围绕重点民生问题,适时听取和审议综合公共交通建设、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食品安全、学前教育、海洋资源保护和利用等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开展扶贫、政府信息化建设跟踪监督,推动相关领域问题不断解决,工作不断改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十一)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对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旅游法及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进行跟踪监督,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进行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贯彻实施。深化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推进“两官”监督常态化,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十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交流研讨,推进有重点的主动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机制,增强纠错刚性和力度,强化备案审查实效。

(十三)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人大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加强对信访的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做好信访问题的交办,加强跟踪督办,依法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联系代表群众,推动代表工作再现新活力

(十四)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加强履职平台和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建设,推进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联络站联系代表和群众。

(十五)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强化服务意识,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精心组织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引导人大代表通过“看、听、讲、提、督”等方式进行履职,发挥代表联络站“五大平台”作用,积极推动中心工作有效落实。

(十六)改进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坚持和完善面上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全程公开、考核评议等机制,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 办理工作回头看”等活动,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提高办理实效。

(十七)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健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及其结果运用制度,增强代表职务意识。加强代表履职保障日常管理,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十八)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好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选好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履职能力再有新提升

(十九)推进人大系统党的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严守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专题学习宪法法律、人大各项议事规则及人大业务,加强与外地人大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十一)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注重发挥县级人大协助立法、联动监督的作用,加强工作座谈交流,努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二)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宣传策划,精心办好人大网站、期刊、微信公众号,改进《人民问政》《代表在线》两个栏目,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过程和成效的宣传,促进人大监督与媒体监督、舆论监督深度融合,不断扩大人大宣传影响力。

(二十三)加强对机关工作的领导。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改文风、转会风、强作风,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理顺工作机构职责,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整体效能。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加强老干部服务工作。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与交流使用,激发工作热情和活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5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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