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17-12-30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71228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3-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温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温州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决定2018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八、选举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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