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监督处。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国、省人大下发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出建议与意见;
三、对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审计等法定事项和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召开经济分析会,起草调查报告和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草案,做好审议的准备工作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四、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活动,并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联系、服务、督查工作;
五、与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参加相关活动,及时了解和反映有关情况;
六、督办有关代表议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