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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1   来源:[返回列表]

  2015年,财政经济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经济监督,积极推进公共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较好地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突出重点关注焦点,认真履行经济监督职责

  振兴实体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市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财经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五化战略”和“十大举措”,积极开展经济工作监督,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强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审查监督。一是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调研和初审工作。规划引领是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财经委员会专门制定调研和初审的实施方案,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多次听取市发改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的汇报,对规划编制提出总体要求。根据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的现状,城市发展将面临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集聚方式的转变,要求市发改委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实现战略思维的转变,GDP的增长目标定位要更加切合实际,经济发展要从外延性扩张向内涵性提升转变,城市化发展路径要从简单的规模扩张向提升品质转变,更加强化和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二是做好全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初审工作。组织调查组赴县(市、区)和功能区调研,听取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的汇报,并与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交流,及时总结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为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提供依据。三是加强半年度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督。深入开展调研,全面分析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情况,针对当前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注重投资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积极培育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事业建设,着力改善环境和民生等意见建议,促进年度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实体经济振兴,开展工业经济调研视察。一是开展小微企业园调研。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提质提速是振兴我市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调查小组,由各位副主任带队分赴相关县(市、区)实地视察小微企业园建设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部分入园小微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在此基础上听取了市经信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的汇报。同时,主任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小微企业园建设情况的汇报。根据调研和审议情况,财经委提出了坚持需求导向,优化规划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破解瓶颈制约;坚持招商先行,严防供需脱节;强化配套服务,规范后续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考核机制等五方面意见建议,并呈报市委主要领导。市委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将有关建议意见加以研究落实。二是开展时尚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为了推进“时尚化战略”实施,开展时尚产业发展情况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充分发挥温州人流动性强的优势,利用温商网络把温州打造成一个集散平台;做好时尚之都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统筹考虑各地不同因素,防止同质化竞争;统筹协调时尚产业招商项目,强化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时尚化项目建设等建议意见。三是开展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听取市经信委关于工业运行情况汇报,针对产业导向、企业上市、产业引导基金组建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三)助推金融风险化解攻坚,积极开展金融调研。金融综合改革是温州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近年来,财经委员会持续跟踪监督金融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促进金融风险化解。今年以来,专题听取市人行、银监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当前金融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市金融办关于温州企业“两链”风险及处置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当前要高度重视解决银行经营风险,努力改变当前信贷投放收缩的局面;优化不良贷款市场化清收的后续处置环境,畅通和拓宽不良贷款市场化处置渠道。为了重塑温州信用,把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作为监督重点,专题听取市发改委和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工作汇报,要求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统一查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建设和平台整合,为实体经济服务。

  (四)强化民生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跟踪调查。安全生产是事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财经委员会加强跟踪监督,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赴鹿城、瓯海、瑞安和苍南等地进行实地检查,着重推进鹿城电镀园综合治理、危化品储存市场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和农村公路安全管理等6个重点跟踪督办事项的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做好重点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持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网格管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不断提升全市安监执法与监管水平。

  二、围绕公共财政建设,深入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

  公共财政建设是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财经委员会不断健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完善公众参与,让预算资金安排建立在公共选择基础上,努力推进人大预算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一是将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审查范围。2016年共有78个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初审,涵盖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并抽取市编办、台办、发改委、公安局、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金融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职业学院等10个部门作为重点审查部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表决。二是不断完善审查方式。从10月下旬开始,牵头组织39位预算审查专家,对78个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分组审查,逐个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市水利局、环保局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预算工委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共提出四个方面共性问题和467条具体意见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整改落实,78个部门共对366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涉及金额15152万元,使得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体现民意。三是推进预算编制不断完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初审提出的意见,财政部门修订完善临时人员经费,日常业务经费等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项目设置,对省拨资金和专项资金结余进行清理,促进了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四是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提交市人代会审查的全市和市级预算、78个部门预算、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的市级决算、42个部门决算已经在政府网站、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审查监督。一是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推进财政部门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并纳入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二是开展专项资金预算审查。把专项资金作为2016年部门预算审查的重点,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不断完善。三是开展科技专项资金调研。根据省人大财经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涉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听取市财政、审计及科技相关部门情况汇报,针对科技专项经费拨付不及时、部分单位存在违规领取科技补贴、项目重复补助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健全相关科技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提高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不断完善总预算审查监督。一是完善“四大预算”编制。根据新预算法要求,不断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2016年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类、款、项,并要求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预算提交财经委员会进行初审,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开展政府性债务情况调研,分别听取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及部分市属国有企业的情况汇报,并由主任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要求强化债务计划管理,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三是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听取市财政局关于上半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执行提出意见,促进全年预算任务的顺利实施。做好温州生态园三郎桥A15、A16安置房项目融资建设、市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融资建设、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调整方案、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初审工作,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批准。

  (四)强化决算和审计整改监督。听取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同级审情况的报告,对市民宗局、住建委、文广新局、体育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法制办、信访局、安监局等10个重点审查部门决算进行深入审查,要求审计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审计,同时组织部分预算审查专家对42个部门决算进行审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审计整改。6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民宗局等10个重点审查部门2014年决算。针对市级财政执行和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部分预算执行不到位、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仍待加强等问题,由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促进财政规范化建设。听取财政部门关于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推进完善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升。

  三、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

  2015年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委进行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共8件。根据建议督办的要求,四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与提建议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并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对建议办理提出意见。为了促进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落实,财经工委、预算工委通过专项督查、专题调研、集中约谈督办、参与面商等四种形式开展督办工作,及时跟踪建议的办理进度,对相关建议内容开展调研,会同主办方多次与代表协商,确保建议办理取得积极成效。如《关于加快建设以永嘉动车站为核心的温州市北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议》已经连续提交了几年,前几年由于各种原因,代表对办理结果不尽满意,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建新亲自督办下,该建议代表反馈意见为非常满意。市发改委根据《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民主决策的建议》,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16年温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意见和建议,真诚邀请人大代表建言献策,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关于完善医保政策允许参保老人由家属代配代购慢性病处方药物的建议》,为切实方便老年患者就医购药,会同市卫生局协调各医保经办机构,认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出具的代购备案证明,同时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把关。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财经监督水平

  财经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常委会机关和本委的学习制度,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贯彻机关活动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根据“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认真做好“不严不实”问题查摆与整改,提高工作实效。配合代表工委组织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小组成员、全市人大财经系统人员参加新预算法培训,积极参加省人大预算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财经监督水平。

  完善政府重大项目审查监督机制。根据市委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和市人大内部相关委室广泛征求意见,就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民主决策、储备和计划制度,投资计划报告的审查和表决,项目的调整和变更程序及跟踪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全国人大来温调研“十三五”规划工作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密切配合省人大来温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和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等专项调研督查,协助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积极派员参加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召开全市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加强经验交流。做好与对口联系部门沟通联系工作。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财经委员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推进财经监督,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和完善计划与经济审查监督工作

  (一)做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由于明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所以要着重审查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程度,促进规划的落实。年初做好计划的初审工作,为审查计划报告做好准备,年中跟踪落实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做好常委会审议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年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为审议计划报告打好基础。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开展政府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围绕信息化战略部署,根据智慧政务建设目标,调研查找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快统一政务网建设,特别是联网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方面,督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统一政务云,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资金绩效。必要时选择若干具体任务,深入解剖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相关工作情况,助推我市智慧政务建设。

  (三)助推我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局部金融风波对我市整体信用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重建社会信用体系已迫在眉睫,针对当前信用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滞后等问题,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整合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统一归集,扩大信用信息应用,为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方面的探索研究。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作监督。继续把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有效投资作为审查的重点,更加注重投资结构的优化,促进建设项目及其各类要素的科学合理安排,进一步加强省市重点工程、续建和配套项目、民生和改善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对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办法》的出台及实施工作。

  二、不断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

  (一)做好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做好市级财政决算的初审工作,组织预算审查专家对市级财政决算、78个部门决算草案进行调查、审查,对市委政研室等10个重点部门决算草案进行深入调查,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市级财政决算做好准备。听取同级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督促整改落实,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二)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分项审查和听证方式,细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将投资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合理。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加强绩效监督,将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预算编制中,作为预算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增强预算审查的实效。

  (三)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不断规范、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强化对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的监督。做好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初审,为市人代会审查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做好准备工作。

  (四)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深化推进预算报告和草案、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不断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呼声,形成监督合力。

  三、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学习,组织开展新预算法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的财经监督工作团队。加强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联系,定期走访对口联系部门,深入基层联系代表、群众,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人代会服务,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检查活动。认真完成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和异地温州商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挂钩联系工作,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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