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不能“被代表”

发布时期: 2016-12-12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杂志 作者: 滕修福

2015年 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认定代表候选人的身份,应当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应当按工作性质主次认定;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人员代表名额。”因此,在新一轮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不能再“被代表”了。

回顾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企业负责人往往以农民或工人身份被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参选,基层干部当选人大代表往往挤占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尤其是行政村“两委”(村党组织、村委会)干部以农民身份被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参选的居多,以至于一些地方召开县人代会被戏称为“三干会”(即县、乡镇、村三级干部会议的简称)和“政企联谊会”(即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的联谊会)。

之所以会出现基层人大代表“被代表”的身份错位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些地方在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数字统计游戏。关于对代表候选人的结构要求,不仅相关法律有明文规定,各级党组织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相关换届选举的指导意见更有明确的比例要求。但是,对多重身份的人大代表却瞄着“两升一降”玩数字统计游戏。如将具有一定学历(大专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统计为知识分子,将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将农民出身的民营企业主代表统计为农民,或将企业领导管理层代表统计为工人。这种不按工作性质主次认定代表身份的统计,明显有悖中央文件精神,在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必须禁止。

笔者认为,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县、乡两级干部(尤其是公务员身份)当选人大代表的,只能作为干部身份统计,不能因为没有达到“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的要求,而故意将具有一定学历的领导干部统计为知识分子代表身份;显然,党政领导干部不应是知识分子的代言人,知识分子也不应“被代表”。以此类推,将当选人大代表的企业负责人统计为工人或农民身份代表,显然也不合适——民营企业主和企业领导的利益诉求与普通农民和一线工人的利益诉求显然不同。

关于村“两委”干部代表能否被统计为农民身份的问题,笔者认为,村“两委”干部与一般农民还是有区别的。俗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应减少村“两委”干部当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比例,多一些纯粹农民身份的代表。尤其是将当选人大代表的村级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统计为农民身份代表有所不妥。而如果是将当选人大代表的村委会主任统计为农民身份代表,还略有合理性——毕竟村委会主任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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