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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期: 2016-10-20 信息来源: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陈祖明

2016101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含转为建议处理的议案)480件,闭会期间,代表还陆续提出7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建议所涉及的内容和职责分工,将其中的453件交市政府办理,11件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3件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2件留交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18件转交市委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单位办理。

为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督办方式,完善督办机制,强化督办合力。一是主任会议开展重点督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涉及城市建设管理、降低企业“隐性”成本、打造特色农业小镇、金融风险企业处置、实施分级诊疗、跨境综合试验区建设、PPP行机制、城市南部通道建设等方面问题的8件重点建议交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市政府高度重视领办件办理工作,张耕市长多次作出指示,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各位领办领导亲自部署和牵头办理。市府办专门组建领导领办件办理小组,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强化过程管理,实行动态办理。8件市政府领导领办件,代表反馈意见均为满意。9月份,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领导领办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要求市政府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办理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常委会继续深化组成人员督办建议工作,将专职组成人员牵头督办扩大为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参与,重点督办建议数量也增加至50。这是推进办理工作的有力措施,也是建议督办工作的创新之举。各位组成人员高度重视,依托各工委认真开展督办工作。常委会各工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将建议督办融入到年度监督工作之中。如法制工委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内司工委对完善公安立案制度、财经工委对加快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预算工委对有关财政工作、教科文卫工委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民宗侨外工委对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城建环保工委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农资工委对“五水共治”等建议的督办,都体现了紧密结合年度监督工作的特点。另外,组成人员督办件涉及的公共交通、养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问题,通过督促办理,也都不同程度的得到推进和解决。三是代表工委日常督办。代表工委在常委会李步鸣副主任领导下,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认真开展建议督办各项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部署开展市代表小组专题评议活动,对每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分。对“不满意件”进行再次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重新办理。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踪督促工作落实。修改考核细则,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通过参加面商会、走访部分承办单位和代表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办理情况,督促办理进度。

现将督办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交由99个单位负责办理。经过各办理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全部答复代表。据统计,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即A类)的255件,占52.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即B类)的216件,占44.3%;受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不可行(即C类)的16件,占3.3%;截至1015日,我们共收到代表反馈意见482件,其中满意429件,基本满意41件,合计470件,占97.5%;不满意12件,占2.5%。经重新办理,目前有3件转为满意(详见附件)。总体看,“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普遍重视办理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不断实践,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更加到位。市政府继续实行领导领办制度,8件领办件满意度平均得分97.4分,比全部建议平均得分高出14.8分,为推动面上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和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和指导;市府办也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和推进力度,成立专门处室,落实专人负责,编发督查通报,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办理工作。许多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任务、目标、责任三到位。如市发改委等单位一把手领办重点建议,专题部署办理工作。财政局等单位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市水利局等单位规定班子成员每人牵头领办建议,并协调督促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机制保障更加到位。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办理效率。针对近年来代表集中反映的一些难题,市政府专门修订规则,强化制度保障。市府办优化预交办、联合协商调整机制,提高分办准确性;优化建议办理系统,实时监测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激励约束制度,强化督办考核机制。通过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各承办单位进一步优化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从建议受理、报批、分办、交办、协办、督办到答复归档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使办理工作更加程序化。如市环保局等单位坚持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的工作机制,把好办理“实效关”。市农业局等单位专门出台制度,细化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市公安局等单位坚持领导领办、分工负责、逐层落实的办理机制,并开展量化评估考核以奖优罚劣。市教育局等单位跟踪监督每件建议办理情况,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一周一通报制度,适时启动办理预案。市人力社保局建立日常督办、联合督查、责任追究等三项保障制度,形成全流程可跟踪、可追溯、可问责的动态督查管理机制。

(三)畅通渠道,面商沟通更加到位。各承办单位对面商工作日益重视,“百分百”面商已成为共识。许多承办单位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沟通,办理工作全程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沟通更加充分和深入。如市经信委、市交警支队等多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面商会,在前期分管领导及经办处室面商沟通的基础上,再次与代表一一面商。市市场监管局等许多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上门与代表开展一对一面商工作。市民政局等单位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调研,通过互动达成共识。市规划局等单位召开专题面商会,专门就主办的一件建议与代表互动交流。市住建委等单位建立办后定期通报制度,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四)强化落实,办理措施更加到位。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建议解决率。一是建议转化出政策。市政府非常注重代表建议的吸收转化,针对蔡春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脱贫工作步伐率先实现本市全部脱贫的建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针对卢月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工作的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夏克潘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降低企业“隐性”成本负担的建议,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降本减负”40、科技创新“新十条”等系列政策。结合领办件的办理,已经制定出台了十多个相关政策文件。代表们反映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成本、PPP运行、分级诊疗等方面意见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都予以认真研究吸纳。二是综合协调解难题。对于综合疑难问题,市政府及承办单位敢于面对,强化协调,全力推进。如针对王忠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综合协调,市住建委主动牵头对接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等单位,形成办理合力,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市形象逐步改观。针对陈安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建议,市中院主动协调对接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加大公检法联合执法力度,建立破产案件信息平台,推动诚信制度建设。针对董红卫、张女珍等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开通塘下至温州动车南站快客线路以及瑞安至温医大附属一医新院公交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交运集团、瑞安市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客运公司等相关单位,反复研究沟通公交(客运)线路的开通、调整方案。经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两条公交(客运)线路将于近期开通。三是部门合力惠民生。对于民生类建议,多数主办单位能够以我为主,细化会办要求,就建议办理落实牵头组织会商研究,会办单位也积极主动,及早提供会办意见,同心协力办好代表建议。如针对陈珍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建议,市教育局进一步落实“改薄培优”三年行动计划,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新机制,出台《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进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针对郑奇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市政府将该工作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强化服务保障,今年已新增创建50个免费开放农贸市场检测室,并免费为公众提供快检近千批次。此外,代表们普遍关注的“五水共治”、交通建设、中医发展等热点民生问题均得到了有力推进。各承办单位还根据“回头看”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跟踪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对一些涉及省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的问题,都能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今年是本届人大的届末之年,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并没有丝毫松懈。经过一届以来的办理实践,各承办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办理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代表们普遍反映,“一府两院”对建议办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反映在满意度评价结果上,代表反馈为“满意”的建议数量比例为本届以来最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办理工作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大局意识不强,牵头协调不力,往往以部门职责所限为由答复代表,推卸责任。一些单位将沟通重点放在答复代表之前,而忽视了答复之后的情况反馈,以致影响了代表对所提建议落实情况的客观判断。少部分单位建议答复件缺乏针对性,有的干脆用总结报告来代替。少数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对接协调还不够有力、不够默契。部分单位的办理程序尚欠规范,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亟需提高。有些单位片面追求满意率,导致代表被满意的情况仍有发生。有代表反映,他们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其实是对办理过程的满意。不少建议落实情况往往不尽如人意,代表反馈意见5个分项内容分数中,“落实情况”一项平均得分率最低,低于领导重视、办理态度、面商沟通、答复质量等内容的平均得分率。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满意率和解决率,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建议是推进政府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应尽的法定职责。市政府及承办单位对此应有十分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履行职责紧密结合,争取办一件,成一件,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要落实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和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协调和配合,强化内部督查考核,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对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地与会办单位联系、协商,充分吸纳会办意见;会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会办意见要及时提交主办单位,确保代表建议得到顺利落实。

(二)要进一步改进方法、提高水平。要改进方法。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年年有进步,但仍需研究新方法。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对一时把握不准的问题,或者本单位职权范围难以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要全面回顾今年的办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全面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要提高水平。面商沟通工作是满意度的基础,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去沟通,创造条件去解决。对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件要认真对待,属于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对于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谅解。要运用好沟通阶段的成果,努力做到精准答复,提高答复函的质量。答复件要明确意见,涉及市政府层面的建议或者对于需多个部门办理的综合疑难件,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在梳理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答复方案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明确后,正式答复代表。

(三)要进一步强化协调、狠抓落实。要强化协调。市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对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要及时提请研究,明确意见,及时批复。要解决问题。对每件建议,承办单位都应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或事事有回应上,而应立足于问题的解决,认真兑现承诺。要继续抓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代表反复提了多次,承办单位也答复了多次,但目前依然没有解决的老案难案,承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揪住不放,确保办出成效来,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附件: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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