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要求,现将我局 2014 年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能有五项:一是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全市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协调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三是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人口普查与农业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四是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统计信息。五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课题调研、专项监测评价考核和民情民意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全方位的统计优质服务。
(二)机构人员、车辆情况
温州市统计局编制数为69名。实有人员63名,离退休人员21人,临时人员2名,车辆1辆。
单位名称 |
编制数(人) |
实有人数(人) |
离退休人员 |
临时人员 |
车辆 |
||||||
合计 |
公务员(参照) |
工勤 |
事业 |
合计 |
公务员(参照) |
工勤 |
事业 |
||||
温州市统计局 |
69 |
59 |
3 |
7 |
63 |
57 |
|
6 |
21 |
2 |
1 |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十大项目为重点,以“五型”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化改革,团结奋进、创先争优,年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全国先进集体,获得温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工作、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党委及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一)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统计服务走在前列。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领导决策需求,及时发挥统计服务重大决策的参谋作用。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563篇,获省市领导批示38篇次, 被市府办录用304篇,相关分析成果多次被市领导和市全会采纳引用,连续十二年获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服务党政中心工作”被作为全省典型。注重发挥民意调查作用,全年完成40次民意调查,9篇调查报告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12篇被市政府专报采用,10项调查成果推动政策制定和部门改善工作,11项调查结果成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当好考核考绩助手,密切关注、及时开展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经济工作责任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经济转型升级指标监测等系列评价分析。深度开发统计产品,编制《温州统计月报》、《温州经济发展报告》、《温州经济概览》、《温州统计公报》、《温州统计年鉴》等,全年承接咨询电话近千人次,为党政领导、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坚持多措并举,经济普查获全国先进。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结果为“十三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市政府连续两年将经济普查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面对我市普查对象数量多、个私比重高、少报漏报瞒报现象普遍等困难,我局坚持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69万家普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处理,被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三)创新统计制度方法,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先后建立10余项统计制度方法,多项为全省首创,多次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围绕“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完善五大支柱行业统计制度,开展相关增加值试算;在全省首创网络经济、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统计制度;深化扩大有效投资监测,监测结果按月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及时公布指标排序情况,有效促进各地扩大有效投资,全市工业性投资和技改投资增幅均居全省第一,为温州实现三年超万亿投资目标奠定基础;积极完善节能降耗监测预警,全省首创节能降耗红黄绿三级预警制度,及时扭转了部分县(市、区)节能降耗不利局面;建立分县粮食生产预警通报制度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统计调查制度,粮食生产统计监测电子地图绘制方法在全省推广应用。
(四)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数据质量得到保障。狠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省首创建立部门统计“三比三审”等五个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各大行业(产业)统计数据会审评估制度。全省率先建立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统计业务指导,避免漏统低估。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及时指导企业纠正报表错误。加强统计执法,全市共稽查1036家单位,立案处罚272起,罚款70余万元,相关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统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效降低和控制统计系统信息安全风险。
(五)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建设成效明显。积极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意见,10项重点整改项目已整改落实8项;领导班子个人整改措施共74条,已完成整改59条。修订内部管理38项制度,形成《温州市统计局制度汇编》,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五大特色创新项目为重点,不断深化“五型机关”建设,公开征集评选8个统计工作创意金点子,“力学力行”创新实例获市优秀创新实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即办制,建立岗位督查长效机制,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8次,并与考核挂钩,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继续深化驻企服务活动,5位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帮助解决7个难题。通过市级文明机关检查考核验收,继续保留市级文明机关称号。
三、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4年预算收入及调整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38.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5万元,年初预算1813.10万元,年中由于津补贴变动追加人员经费49.35万元,又因“国普办”推迟普查后期资料开发以及取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物质奖励等原因,追减第三次经济普查经费30万元,年中净追加19.35万元。
(二)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1749.06万元,执行率95.1%。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730.02万元,执行率99.4%;
2、社会保障支出328.46万元,执行率93.0%;
3、一般公用经费支出53.33万元,执行率83.1%;
4、日常业务经费支出94.90万元;执行率98.7%;
5、单项定额经费支出86.25万元,执行率81.2%;
6、项目经费支出456.11万元,执行率94.1%。
(三)2014年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及使用成效
(1)城乡住户调查项目年初预算75万元,实际支出75万元,执行率100%。该经费主要用于调查员劳务费和调查户补贴。通过聘用社区调查员入户的方式,对400户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定期调查。及时掌握调查户的家庭人口、就业人口、居住状况、收支结构及耐用消费品增减变化情况。并按季度、年度及时公布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状况的相关数据。
(2)第三次经济普查项目上年结转6.29万元,年初预算156.79万元,年中因“国普办”推迟普查后期资料开发以及取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物质奖励等原因,主动追减经费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5.31万元,执行率94.2%。该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专业会议和培训费用、临时人员工资、软件购置费、个体户全面调查劳务费等。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数据库,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我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数据资料。
(3)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47.40万元,执行率94.8%。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调查员劳务补贴及业务培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制度的通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280个样本区进行监测。2014年完成了11个县(市、区)的春粮(大小麦、蚕(豌)豆)、早稻、单季晚稻、双季晚稻、杂粮等实际播种面积与产量的抽样调查工作,并动态掌握油菜籽、蔬菜、瓜果等其他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为市对各县(市、区)的粮食生产安全责任制考核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4)低收入农户监测调查项目年初预算56.45万元,实际支出50.62万元,执行率89.7%。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调查员劳务补贴及业务培训。2014年我局完成了对全市11个县(市、区)1408个行政村的6万多户农户家庭收入状况的监测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全面客观地掌握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分村收入数据,以及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2014年采购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24万元,实际执行44.54万元,所有政府采购已按计划执行完毕。
单位 |
采购预算 |
执行结果 |
||||
采购项目 |
数量 (台) |
金额 (万元) |
采购项目 |
数量 (台) |
金额 (万元) |
|
部门本级 |
合计 |
|
46.24 |
合计 |
|
44.54 |
便携式电脑 |
5 |
4.00 |
便携式电脑 |
5 |
3.85 |
|
台式机电脑 |
10 |
5.00 |
台式机电脑 |
10 |
4.95 |
|
打印机 |
5 |
1.00 |
打印机 |
5 |
0.99 |
|
一体机 |
5 |
1.25 |
一体机 |
5 |
1.08 |
|
照相机 |
3 |
0.99 |
照相机 |
3 |
0.99 |
|
服务器 |
2 |
10.00 |
服务器 |
2 |
9.40 |
|
网络设备 |
2 |
24.00 |
网络设备 |
2 |
23.28 |
五、其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省拨资金上年结余64.81万元,当年收入118万元,支出110.88万元。
(二)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上年结转0.6万元,当年收入15万元,支出15.6万元。
附件:1、201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收支余分析表
2、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附件1
201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收支余分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年 结转 |
年初 预算 |
预算 追加 |
调整 |
本年 支出 |
结转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1284.67 |
49.35 |
20.00 |
1292.95 |
95.5 |
|||
1 |
人员基本支出 |
664.92 |
49.35 |
20.00 |
730.02 |
99.4 |
||
2 |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
353.10 |
328.46 |
93.0 |
||||
3 |
一般公用经费 |
64.20 |
53.33 |
83.1 |
||||
4 |
日常业务经费 |
96.20 |
94.90 |
98.7 |
||||
5 |
单项定额经费 |
106.25 |
86.25 |
81.2 |
||||
二、项目支出 |
6.35 |
528.43 |
-30.00 |
-20.00 |
456.11 |
94.1 |
||
6 |
城乡住户调查 |
75.00 |
75.00 |
100.0 |
||||
7 |
大城市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 |
25.00 |
25.00 |
100.0 |
||||
8 |
低收入农户监测调查 |
56.45 |
50.62 |
89.7 |
||||
9 |
第三次经济普查 |
6.29 |
156.79 |
-30.00 |
125.31 |
94.2 |
||
10 |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 |
34.00 |
33.19 |
97.6 |
||||
11 |
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 |
50.00 |
47.40 |
94.8 |
||||
12 |
满意度调查 |
31.50 |
-20.00 |
3.85 |
33.4 |
|||
13 |
贸易服务业抽样调查 |
27.00 |
27.00 |
100.0 |
||||
14 |
设备购置费 |
0.06 |
46.24 |
44.54 |
96.2 |
|||
15 |
统计年鉴 |
5.95 |
5.73 |
96.3 |
||||
16 |
统计资格考试 |
20.50 |
18.48 |
90.1 |
||||
部门预算合计 |
6.35 |
1813.10 |
19.35 |
1749.06 |
95.1 |
|||
三、省拨资金 |
64.81 |
118.00 |
110.88 |
71.93 |
60.7 |
|||
1 |
省级专项补助经费 |
64.81 |
118.00 |
110.88 |
71.93 |
60.7 |
||
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0.60 |
15.00 |
15.60 |
100.0 |
||||
1 |
人才基础工作 |
0.60 |
15.00 |
15.60 |
100.0 |
|||
五、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
附件2
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序号 |
审计提出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2014年,温州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次经济普查”项目年初预算数分别为315000元和1567900元,10月14日分别调减200000元和300000元,当年实际支付分别为38456.45元、1253078.49元,调减后的预算执行率分别是33.44%和98.83%。 |
一是进一步落实项目预算编制责任。加强了局财务和项目责任处室的信息沟通,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到项目责任处室,明确了预算编制的要求和责任,为准确预算编制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根据项目经费的真实需求,尽量要求相关责任处室科学合理地细化项目预算,逐一列出项目经费的具体细项。三是进一步把好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项目预算执行能早尽早,避免年底项目部分经费来不及执行的问题。 |
2 |
部分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 2014年,温州市统计局在“第三次经济普查”项目资金中列支单位人员任职培训、公务员培训等培训费合计19820元,办公场所绿化服务费6000元。同时,温州市统计局在“统计资格考试”项目资金中列支“红七月、服务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贴纸扇2000把费用3600元。 |
一是根据审计发现的这个问题,对财务人员混淆日常业务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要求以后在类似问题上一定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列支。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已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列支项目经费时,必须以项目预算细项为依据,与预算细项无关的支出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
3 |
公务用车没有定点保险 2014年3月14日,温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调剂配置的公务用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09版)保费1106.07元、交强险保费900元和代收车船税360元,合计金额2366.07元,没有在温州市政府规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定点保险。 |
我局已要求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和维修的具体要求。与此同时,还要求财务人员,在公务用车保险费报销审核时,务必核对其发票是否为定点单位,不是的一律不予报销。目前,我局公务用车已在市政府定点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投保。 |
4 |
个别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 2014年,温州市统计局个别公务接待中存在工作餐金额超标准、未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接待费报销凭证未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情况。 |
一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确需接待的来访者,统一要求对方提供单位公函。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一般来访用餐接待都安排在机关食堂,确需宴请的也尽量安排在普通农家乐或具有温州地方特色且较为实惠的用餐场所。 |
5 |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4年12月底,2006至2007年度温州市统计局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先进奖励金、教材款等183735.16元,作为往来款,多年未清理。 |
对于2006至2007年度温州市统计局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先进奖励金、教材款等183735.16元往来款项,我局经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后,6月份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