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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温州市2013 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 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0   来源:温州人大网[返回列表]

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6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温州市2013 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4220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温州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专委对提交市人代会的44个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召开预算听证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宗局、住建委、文广新局、体育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法制办、信访局、安监局等十个重点审查部门的2014年预算草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3年,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顺利实现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财税收支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但同时,税收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难以持续增长,刚性支出和建设项目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编制管理与“全口径”预算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符合温州实际情况,预算草案和报告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关于温州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赶超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不断健全“全口径”的政府预算。逐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四大预算”编制,探索编制政府性债务计划,全面涵盖政府性收支范围。科学编制中长期政府性投资预算,认真做好每个年度投入和资金来源分析,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二、大力抓好增收节支。充分考虑当前严峻的经济和金融形势,深入分析税收发展趋势,合理确定税收任务,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增长。尽快编制国有经营性土地储备和出让年度计划,合理控制经营性土地出让规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政府采购改革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加大民生投入,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加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和内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资金投向进行调整,推进政府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部门要积极关注重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成效,及时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提高市级国有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强财务管控。

四、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根据综合预算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提早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分项审查。积极推进预算公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和报告、市级部门预算等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财政部门依法及时批复市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政府投资预算,并进一步完善预算拨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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