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工作规程

发布时期: 2010-02-23 信息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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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工作,保证常委会会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组织法、监督法、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会议议题的提出和会期的确定
(一)办公室秘书处根据年度常委会议题安排情况,与各委、室联系,在前一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汇总整理形成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秘书长审定后,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临时确定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根据需要临时提请主任会议确定。
(二)主任会议确定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预先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三)秘书长与市委沟通,并根据实际需要,就有关问题征得市委同意后,初步确定常委会召开时间,并于会前20天左右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会议日期,听取有关委、室关于会议建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四)办公室秘书处与有关委、室联系确定会议列席单位及人员(住宿安排征询行政接待处确定),然后草拟会议通知送审、签发。发给组成人员的会议通知附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五)常委会会议如有安排公民旁听的,按照组织公民旁听工作规程做好相关事项。
二、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常委会会议召开日程后,办公室会同有关委、室召开筹备会议,分解任务,沟通衔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常委会召开前1天,检查各项筹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会前有关准备工作如下: 
(一)会议资料的催收及分发
1、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严格按照监督法及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规定的时限送达。由秘书处及有关委、室共同负责催收、分发,并将有关情况向秘书长汇报。
2、相关议题的调查汇报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由有关工委、室负责准备,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催收。
3、代表工委负责催收人事任免材料并报经主任会议研究。
4、全部会议资料要求在会前1天送达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
5、代表工委负责人事任免报告、任命书、票箱、制票计票、联系表态发言人员、颁发任命书等有关事项的筹备工作。
6、相关工委负责准备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报领导核准。
(二)与会人员的通知
1、会议召开7天前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并领取相关会议资料。会前1天以短信形式再次通知。
2、会议召开2天前,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确定列席单位,通知各列席单位上报列席人员名单。
3、会议召开3天前,代表工委负责确定和通知列席会议代表(610名),并报秘书处,会前1天秘书处负责以短信形式再次通知。
4、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确定会议主持人、“一府两院”列席领导、议题报告人、联组发言人、小组审议召集人、监票人、计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报领导核准。
(三)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草拟会议主持稿,报经领导审核后,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四)研究室负责会议新闻报道的策划安排工作。
(五)会场的准备:
1、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会场签到、资料分发、名签摆放等。
2、办公室行政处负责会场绿化、卫生、音响、茶水等。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有请假的(包括全体会议、小组审议会议),由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告知请假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履行请假手续,经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批准。
(七)办公室行政处负责住宿地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会议期间的服务事宜
(一)召开全体会议时,办公室秘书处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检查会场的有关情况,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并引导其进入会场。
(二)对应到会而未到会的同志,办公室秘书处应及时电话联系、催请,确定不能到会的,须查明原因,并报告秘书长。
(三)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检查每次全体会议议题的报告人、说明人的到位情况;议题报告人、说明人如临时更换,立即向秘书长和会议主持人报告。
(四)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准确清点出席会议人数,在会议开始前及时将出席缺席情况书面报告会议主持人。
(五)会议进行表决事项时,如以电子表决器或举手方式表决,办公室秘书处应注意掌握表决情况,并做好每次表决结果记录。
(六)如有投票表决事项,办公室秘书处应注意做好表决票印制、分发、票箱准备、计票等衔接工作。
(七)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做好领导讲话的录音录像及其他有关事项。
(八)办理会议期间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会后事项处理
会议结束后,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一)清理会场,及时收回会场有关文件;
(二)确定主任会议召开时间,组织相关审议意见(讨论稿)印发常委会专职委员;
(三)在温州人大网站发布会议有关情况;
(四)协调或者草拟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及任命文件,报领导审签;
(五)汇集整理会议文件、材料归档。编印《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六)统计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并提交下次会议公布。办公室行政处负责做好会议经费的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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