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奔走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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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30浏览次数:

    听到一声清亮悦耳的“请进”,记者走进一间办公室——眼前这位身材娇小、肤色白皙、笑声爽朗的女士,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剑萍。在这间办公室里,她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履职故事。

                              倾听——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无助
 
    项剑萍最难忘的履职经历发生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她为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而奔走呼吁。
 
    项剑萍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缘于一件发生在身边的事。2003年4月,因为是乙肝“小三阳”患者,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某落选公务员,得知这一结果后,他持刀杀人。面对这起恶性事件,项剑萍敏锐地感到,社会的歧视、政策的不公,是致使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产生畸形心理和过激举动的直接原因,如果对此不加纠正和引导,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了解更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活和心理,项剑萍找到浙江的一位女作家,通过她的牵线搭桥,项剑萍接触到了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了解到了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和心理上的无助,她还了解到,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成立了一个名为“肝胆相照”的网站。

    掌握了较多信息后,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项剑萍等6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的建议》,“不能把乙肝病毒携带者挡在公务员序列之外。”

    这个建议得到了国家卫生部、人事部、财政部的三篇回复意见,“篇幅都很长,回复得很认真。”项剑萍说自己很满意。

    当年8月1日至8月31日,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就《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后的9月,上述两部在上海组织召开针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专家论证会,项剑萍应邀出席。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到上海的第一天晚上,当她走进位于徐汇区的宾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便跑过来和她打招呼。原来这两位是“肝胆相照”网站在上海地区的版主,他们早已等候项剑萍多时了。
 
    项剑萍的平易近人让两个年轻人敞开了心扉。女孩告诉项剑萍,家里三代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祖父、父亲都是公务员,“为什么到了我就不行?”刚刚大学毕业、成绩不错,却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在找工作时处处碰壁的她伤心地说。男孩告诉项剑萍:“社会的歧视让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感到压力很大,精神长期遭受折磨的他们,很容易走极端。”

    项剑萍的心再次被触动,她认真倾听着两个年轻人的诉说,直到午夜,才把他们送走。这一次坦诚的交谈,让项剑萍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她更深地体会到了当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不合理。

    2005年1月,人事部、卫生部宣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开始实施,允许排除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参加公务员考试。从此,屡次被拒之“门”外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通行证,得知这一结果的项剑萍,打心眼里感到高兴。

期待——温州成为较大的市

    “希望国家批准温州市为较大的市,赋予其地方立法权。”项剑萍说,这是她连续9年提交的建议,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她又领衔提出《关于要求批准温州市为较大的市的建议》。

    《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有些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

    项剑萍认为,温州改革发展中的一些事项有一定的超前性,国家不可能单独为温州的特殊情况进行立法,这使得当地公民、法人的经济活动以及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在某些方面无法可依。
 
    她举例说,社会力量办教育、医疗、福利事业等,是温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但在运行中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社会力量兴办的教育机构、福利机构等的产权归属、举办者如何处置投入资产与积累、分配,一直是难题。由于国家没有针对这些问题的法律规范,社会力量所办的教育、医疗、福利事业的发展一直受影响。

    “温州的经济总量、经济整体素质,都已达到较大的市的标准,成为较大的市是760万温州人的共同愿望。”项剑萍说,温州迫切希望能“先走一步”,成为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调整新型社会关系,同时,这也可以为国家立法积累一些经验。

转变——从教师到公务员

    在成为公务员之前,项剑萍的追求是当个好老师,担任浙江省丽水中学语文教师期间,每逢节假日从不休息,一心扑在工作上,因教学有方,在当地很有声望。
 
    1985年,学校组织学生评选优秀教师,项剑萍得到的票数位居第二。评比结束后,得票最多的老教师找到项剑萍,对她说民盟里大多是知识分子,学术讨论的气氛很浓,希望她能加入。“他的话吸引了我,我同意了。”项剑萍说。

    就这样,项剑萍成为最年轻的民盟中央委员之一,之后,她从丽水中学调到温州市第五中学,后来,又从教师变成了公务员。65岁的项剑萍笑着感叹:“现在我成了最老的民盟中央委员之一了。”

    加入民盟,为项剑萍打开了一片新天地。“在民盟这个大家庭里,我获得了知识和成长”。
   
    1998年,项剑萍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每次参加执法检查前,她都会把要检查的法律法规从头到尾仔细地学习一遍,还经常和法律界人士沟通交流。“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项剑萍谦虚地表示,自己对法律谈不上精通,但在一直努力以求做到“不讲外行话”。

    项剑萍对于法律的见解,不仅不外行,而且还时常引起共鸣。在2005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项剑萍曾直言不讳地提出:“我国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一府两院’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事实上,不平等情形仍然存在。”她认为,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首先要保障其经费;人大对“两院”的监督,不能妨碍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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