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较真的委员
发布时间:2006-05-26浏览次数:
人说,人大是橡皮图章,政府是钢印,因此人大盖了印不算数。有人说,不是这样的。
人说,人大是大气球,政府是小铁球,因此人大碰不了政府。有人说,不应这样的。
温州市九、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施正源就是敢于这样说的人。他常以毛主席的一句话来勉励自己: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因此,他总说,人大监督要敢于较真,要真正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让人大这块橡皮图章硬起来,让人大这个权力机关成为大铁球,在有理有利的作为中寻找自己至高无上的宪法地位。
面对原则问题,
他敢于硬碰硬
还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期,温州人以其超乎寻常的聪明让土地成了市场机制中最活跃的要素。于是,这个要素的获取意味着财富。于是,许多人趋之若骛。更有甚者,对土地动起了歪脑筋。
1996年11月,温州市区城南大道9号地块出让给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土地出让价1084万元。按照规定,这笔地价款应由土地局收取后上交财政。但1996年11月下旬,市里某领导违反规定签字:“同意地价款1084万元交市公用局用于道路建设。”199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由财经工委牵头,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组发现,两年过去了,这笔款项居然一直没有到位,既没交土地局,也没交公用局。时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的施正源正是调查组的“主力”,这个发现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
调查工作在继续深入。现代公司在回答调查组询问时,一度承认确实未曾缴纳地价款。但在调查组随后要求进一步证实该事项时,现代公司又予以否认,并出示了一张崭新的由市公用局开出的1084万元财政往来款收据予以证明。为了进一步核实,调查组又马上与公用局经办人员核对。该经办人承认,这张收据是在局领导的授意下,为应付人大调查组而临时虚开的。事实上,市公用局不管是在1996年,还是1998年,均未收到过这笔款项。
问题的严重性超出了调查组的想象。在1999年1月下旬举行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施正源代表调查组向会议作了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事情的来龙去脉摆在了全体组成人员的面前,也摆在了依法列席会议的市政府有关官员面前。施正源在报告时激愤地反问:“公用局与现代公司联手造假的目的是什么?值得深思。”就在这次会议上,施正源还领衔提出了对市公用局局长滕德寿的质询案。
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在接下来的分组审议中,每个会议室都像炸开了锅,施正源的调查报告成了讨论的中心议题。因为在历来的人大调查报告中,用词如此辛辣,矛盾如此尖锐,语锋直指当时依然在位的某领导的情况并不多见。大家似乎还不太习惯。但显然,对这个“陌生的姿态”,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兴奋,更感到痛快。大家在审议中纷纷指出,对这个问题一定要彻查到底,并在常委会通过的审议意见中明确要求,“市政府应对近年来的地价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
随后的跟踪监督工作,财经工委作为常委会的工作部门,承担起了主要任务。而作为财经工委的主任,施正源自然就成了这出戏的“主角”。这是一个黑脸的角色,并不受人欢迎。但施正源更知道,地价款是国家收入,不能被某个人,或某个小集体吞噬。所以,即便是黑脸,自己也要把他演好。事实证明,施正源做到了。
时隔一个月,1999年2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这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在报告中称,市公用局已经收取城南大道9号地块地价款1084万元,并划转市财政地价款专户。
对于这个结果,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感到由衷地欣慰。大家在心里说,好样的,老施!
其实,这样“硬碰硬”的事例在施正源履职中并不鲜见。如安置房建设进程缓慢,众多拆迁户怨声载道,深入调查分析后发现,问题还是出在资金周转上,长期在经济一线工作的施正源以其专业知识的优势,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进问题加快解决;又如科技馆投入3774万元,买回一堆次品,被审计发现之后,市人大常委会马上组织部分委员对科技馆进行视察,并形成书面材料,以《温州人大内参》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内参引起了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市委副书记的重视,他们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施正源参加了此次视察,在市领导批示之后,他紧紧揪住问题不放,继续跟踪督促审计和行政监察部门彻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经监察局调查后,现在市检察院已经立案调查。
得罪人的事情不好做,但做了得罪少数人的事情,正是为了不得罪最大多数信任你、托付你的群众。施正源对得罪人的事情是这样来理解的。
对于监督工作,
他善于土洋结合
施正源常说,人大监督工作,要说好普通话,还要说好温州话。就是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监督,揪住问题;也要符合温州实情,帮助部门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他说,土洋结合才能最终达到监督的目的。
世纪之交,是浙江发展的黄金期,外贸发展尤其快,其增长幅度甚至超出广东,成为全国瞩目的省份。而外贸业务突飞猛进的发展,离不开外贸挂靠经营业务的发展。但2000年,原来以外贸公司业务部的形式挂靠在外贸公司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遭遇了“退税”迷局。这些公司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妥善解决后,集体来到市人大上访。一些公司还通过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由于内容涉及到财经工作,信访件转到了财经工委主任施正源的手里。2001年2月21日,王小同等12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此提出了质询案,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合理的答复。
施正源对外贸公司挂靠业务部的情况非常了解。他知道,温州出现挂靠外贸公司的业务部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政策的产物,不同于出口骗税行为,并且,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下,这些挂靠业务部基本能做到规范经营。2000年,温州市挂靠业务部出口创汇额超过3.2亿元,占当年全市出口总额的21%,是温州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补充。因此,尽管质询案不是由他领衔提出,但对质询案中提出的要求和意见,施正源是认同的。甚至可以说,正是施正源的意思。
但质询案是一种刚性极强的法定监督方式,它意味着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作出答复,答复不满意的,提出质询案的代表还可能采取其他法定方式继续监督。
在外贸出口挂靠业务部的退税问题上,施正源一方面了解到,这些业务部在省、市组织的有关检查活动中,均未发现骗税行为,因此,他们要求退税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但另一方面,他也知道,经过多年的发展,旧的外贸体制与新的国际贸易形势越来越不相适应,国家正在采取措施深化外贸体制的改革,温州“退税”迷局正是两方面政策脱轨导致的结果。所以,施正源认为,仅考虑法律层面,“说着标准的普通话”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毕竟国税部门也是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他们并不存在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要着眼于温州实际,说好温州话”,解决温州的实际问题,这才是人大监督的目的所在。因此,在王小同等12位委员提出质询案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1年2月23日,施正源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事情的经过,并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最后决定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市政府发函,提出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经过市政府的努力争取,在省府办[2000]98号文件下达之前的外贸出口货物,终于顺利地得到了退税款。
施正源在监督工作中还注重寓支持于监督中,有监督,更有支持。商检局停车难,施正源帮助提出,问题解决了;电业大楼门口出行难,施正源知道了,在闭会期间,以建议的形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这个问题也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并正在着手解决。
作为选举干部,
他体现民本理念
不管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还是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的职务,都是经大会由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产生的。施正源知道自己的权力因选举赋予,相应的责任也因选举产生。关注民意,察解民情,他知道自己责无旁贷。
“温州国企改革静悄悄”,这是外界的反映。但曾在国企工作多年的施正源知道,“静悄悄”并不意味着什么问题没有,更不意味着温州下岗职工没有困难。当2003年改制退休下岗的职工陆续来到市人大信访,要求解决医疗保险问题的时候,施正源知道,这就是问题之一了。解决这些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让老工人老有所医,迫在眉睫。为此,2004年3月,施正源领衔向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关于要求市政府解决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议案》,该议案被列为大会1号议案。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对该议案非常重视,将它交由市政府办理,并交财经委具体督办。
由于该议案牵涉到医保政策和资金落实两方面工作,市政府将议案交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财政局会办。收到议案的社保局和财政局在2004年6月15日向领衔的施正源作了办理工作的答复。程式化的三段式答复令施正源非常不满。所以尽管社保局和财政局都是财经委的对口联系部门,平时工作联系非常密切,但他还是不留情面地向主办的社保局反馈了办理意见,三个字——“不满意”,并明确要求必须重新办理。
同时,为了提出有理有利的办理意见,负责督办议案的财经委于2004年10月上旬组成调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调查组基本摸清了我市市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情况,并了解到一些退休职工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在改制时没有医保政策可套用,致使部分退休职工一直未能参加医保。二是未改制的大部分集体企业生存困难,靠自身难以独立承担退休职工医保费用。随后,市人大财经委马上与社保局一起召开座谈会,就议案办理工作进行面商。面商会上,施正源作为议案领衔代表,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要求医保在政策上作相关调整,对困难企业,将“整体参保”的规定作适当变通,而不是“一刀切”。施正源的意见得到社保局的初步认可。由于牵涉到资金落实问题,12月2日,市财经委又与财政局召开座谈会,就财政补助问题进行面商。根据我市财力状况,经财政统筹考虑,同意对部分符合政策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进行财政补助,并初步确定了补助的范围和标准。
2005年1月1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温劳社医[2005]3号),对市本级和市区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有关问题,作了新规定。紧接着,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颁发温政办[2005]26号文件,对温政发[1999]198号文件实施前(即1999年9月30日前)已改制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做了新的规定,以解决困难职工的基本医保问题。
2005年8月,市人大财经委再次召开座谈会,社保局、财政局、市工业资产总公司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上,施正源再次当面向市工业资产总公司了解议案办理后的落实情况,在得到了“正在逐步落实”的回答后,施正源才放下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