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国良、杨湘洪、吴其南、张洪国请求辞去温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2005-12-14
信息来源:温州人大
作者:
(2005年11月24日温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叶国良、杨湘洪、吴其南、张洪国同志本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叶国良、杨湘洪、吴其南、张洪国同志请求辞去温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温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